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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建设用地的问题

我是广西人,老家公路旁有一块地,原来是种树的。为集体所有用地。现在想作为宅基地,政府,国土是支持的,但我听说国有土地好,建成房子后出售,抵押都行,我就申办了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是:申办后给予的发票上写着:非法买卖土地罚款XX元每平方,没收XX元每平方。请问这是怎么样回事?还有,听说国有土地有使用年限,几十年后国家是否会把我从... 展开
cat_y|2011-10-24 13:0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大秦帝国

一这是集体用地
2015-12-13 16:12
来自北京市

新新茶文化

所谓非法买卖土地是指未经国家房地产交易市场交易办手续的,所以才罚没;而土地使用年限是我国摸着石头过河的产物,也是政府给自己留的后路——一旦到期政府需要占用不打麻烦而已,即使是占用也会按动迁给补偿,所以不影响居住和使用期限,更不会赶出去,只是到期换证即可。
2011-10-25 19: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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