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到底该谁做主???
亲爱的PY们,说个事给大家评评理: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枫溪栗塘村李家组发生一件怪事,大片山林土地被转卖出去,村民根本毫不知情,这是否合情合法???更可悲的是,“知法懂法”的某些经手人放言:老子管事,要你们晓得做什么?我晓得就可以了,关你们P事。 可笑的事是,此次事情的经手人竟是我们自己“捧”上去的,通过选举产生的村组领导。这说... 展开
其他答案
重大问题的决策要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村长自作主张无效。村名可以联名到乡政府反映情况,有重大过错必要时可以罢免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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