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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土地的事情

旧城改造时拆迁的。拆迁协议书里一部分为拆迁补偿内容。第2为产权情况 不是很明白内容为“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其他附件”(是否可视为证件已收走)三为安置情况 得到一住房 与店面的名额 4即当年的购房价格 ....修房办手续没有办 这些房子问题是10来年前的事情 不知道怎么办~~~
hmtlemon|2008-09-30 10:2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高小调

你的第二条就应该视为证件已收走。即使现在你没有,也可以到相关部门查得出来原来的证件。第三条即说明你的安置情况,凭这个安置协议就应该能申请办理产权证了。平时说的产权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在重庆,就是房地产权证。
2008-10-02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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