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国11条”中,并未重申二套房的界定,此也给政策的执行,留下漏洞,请问行家?
2007年出台的“二套房贷”政策中指出,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新政策出台后,还可享受07年的房贷政策??
其他答案
此次国十一条并未对低于当地人均居住面积的人购买二套住房有新的规定,按照常规应执行原有政策。但国十一条要求银行对二套住房的审批及首付比例有严格的要求,新的银行政策基本上在春节之后出台,所以说很多的细节要到那个时候才能知道
2010-02-05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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