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自称上级部门涉军 安 政,看上去不排除这个可能,房东也没具体确认过是否属于租户瞎吹。但那些顶多就是他们的主管单位,他们自己没直接权力,只不过是搞某类军民两用产品的,如果属实主要应该也是军队背景.强势单位当然是指有特权背景的单位,不过属于经营性类型,人员没很深的文化而且没有自觉受法规约束的主动性,和别人打交道一般都是占上风... 展开
租户自称上级部门涉军 安 政,看上去不排除这个可能,房东也没具体确认过是否属于租户瞎吹。但那些顶多就是他们的主管单位,他们自己没直接权力,只不过是搞某类军民两用产品的,如果属实主要应该也是军队背景.强势单位当然是指有特权背景的单位,不过属于经营性类型,人员没很深的文化而且没有自觉受法规约束的主动性,和别人打交道一般都是占上风,至少不会“吃亏”,更不怕上当受骗,如果有人敢用违法违规方式侵犯他们的利益,不愁各种强势部门帮他们出头而且是秉公执法。下面提到的租户,就是自称属于这类的,是签约时说的,产生纠纷的时候也提到了。租户看中一个房,几次上门要房东签合同(不过确实没有硬性要,只是很自我而且很随意地变更各种承诺),房东没看到过这么坚决而且有“诚意”(其实可能也就是想要的就一定要办到的职业习惯)的租户,有些感动就低价租了,签合同是中介见证的,租户给了房东一万定金(其实收得很少,不到一个月的租金,而房东要按他们的要求进行收尾装修)。而且为了他们而空置了接近一个月(实际上这一个月也是合同约定的免租期,但如果他们不租的话尤其要退回部分定金的话,房东本来是不必等的)。其他租户看中了给更高的价格房东也没答应,因为合同约定如果房东违约要赔强势租户两万多。没想到租户内部的原因,他们不想租了,但损失一万元也不甘心,所以先用变更合同关键条件,再用拖延的方式想让房东提出终止合同(他们说要等两个月租),好拿回定金。房东却很单纯,相信他们说的种种借口,还真打算给他们一段时间,他们一看快到起租时间了,只好挑明,说不想租了,为了要退回部分定金用了威胁 请求 谈心理诉求等方式,租户应该是属于直爽但带点霸道狡诈类型的,但大致能懂得基本道理,也害怕被曝光挨领导批评,可是习惯了让别人损失来弥补自己的错误,不愿完全承担自身错误的代价,所以明知道定金不能退,但还是希望自己有例外待遇,可能习惯了纠纷中得到特殊对待。房东在网上查了下,只要签订合同的,租户想毁约定金就没有退的,哪怕没签订合同,租户变卦的情况下也大多不会退。可是站在一般人的角度,似乎白白损失一万确实心理会不平衡,房东也损失了为他们定做的部分装修(有些不必要装的给装了,不仅浪费,还影响了使用功能,很可能需要拆除重做),另外还损失了时间以及出租时机,按照合同和惯例根本不能退一分定金(现在已经过了他们付款的最后期限,也进入了租赁期),但房东心软,觉得虽然自己完全在理而且有合同法律支持,但他们付出一万而没有任何回报也确实心理难以平衡,虽然是他们的错误导致,虽然房东自己承受的损失不止一万,但觉得退一部分算成共同分担损失的说法看上去也没什么错,只是违法了法律和合同精神,虽然从法律及合同角度房东不仅不需要退定金,还可以索赔损失。从人之常情和此事的具体情况来看,房东有必要退一部分吗?(不退对方绝对不敢来硬的,只是会不舒服也许会放暗箭,但他们的势力范围也影响不到房东,房东经济实力不行,其他方面还可以)--------------------------------------------那些强势部门的人自觉理亏,不敢自己出面,派手下来,先威胁,看到租户有办法对付,就请求,最后这样说他们的心理感受,他说:大家都很憋屈,觉得白白损失一万,要点钱回去只是为了让心理平衡下,我承认是我们违约了,也确实给你带来了损失,不好意思,我们也没办法,这次是头脑发热了,以后要吸取教训,再不犯这样的错了。要回一部分定金只是让自己心里找到一个平衡点而已。以后大家还是朋友。房东听了这个说法,还真感觉有点道理一样,虽然从合同法律乃至常情上都站不住。房东属于不幸中的万幸,栽过大跟头,现在自己基本没有收入和积蓄,而且给人害得病都没有治好,他现在的积蓄都不够他治病,就是有房而已,还是继承的。另外定金的意思是:看中某房,放定金约定不能租给别人,房东如果租给别人要双倍以上赔偿下定金的租户。租户开始租赁后定金转为房租,和押金不是一回事。这个事件中房东可能收定金收少了,因为房东还要按要求做收尾装修,还要给对方免租期。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