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怎么处理?
业主租给租户的房子.是到8月份结束,但是业主却把房子卖给了别人,算是业主违约,应该赔偿租户的一个月的违约金额.业主同意了,所以就给了租户,但是租户说要到8月份,不要他的违约金额,但是业主已经是要后天卖给别人了,房子应属于别人了,但是租户说他现在找不到房子,不搬,业主便要找公安局找人来搬掉租户的东西,请问怎么办,
其他答案
《合同法》229条已有明确规定,即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你与原业主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无权让你搬走,并且假如你想买此套房屋,你有优先购买权。现在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制止其不法行为,并且对你有损害得地方到赔偿。
2008-03-09 12:46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