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证延迟转让纠纷问题。急需解决
我在2006年买了一套房屋,但未办理好房地产权证.07年7月7日将房屋出售给李先生.并在购房合同中注明:买卖双方均清楚该房地产权情况. 合同规定:签订合同当日交定金一万元,签署合同后七日内交定金47600元,剩余楼款在签署之日起120日内还清.买卖双方须于08年1月10日或之前签署正式德<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过... 展开
其他答案
1、你完全可以以他们先违约的理由《合同规定:签订合同当日交定金一万元,签署合同后七日内交定金47600元,剩余楼款在签署之日起120日内还清》因为他先违约,造成的房地产权证拖延。2、也可以推向开发商的理由3、房管局为什么迟迟没有办理的原因,也是理由 答案补充 既然双方都清楚那也不能解除合同.反还已经交购楼款,双倍反还定金.因为你们合同上没有说明要解除合同.更没有双倍反还定金这一条呀.
2008-12-02 22: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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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产权证的房产买卖契约合同,本来就是违法的我应该用什么资料为我辩驳?且我认为买方也违约,因为买方没有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还清剩余付款.我觉得这一条款无效没产权证,在二手房合同里你要承担主要责任,中介又答应你帮你办理产权证又没办到,所以这里责任应该由你和中介共同承担你和中介只能去追究开发商在你第一手的房产买卖契约合同了的责任,和李先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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