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问题很奇怪,首先说的是自1995年起,国家就停止福利分房的政策。现在实行的有集资建房,产权归个人,还有就是楼上所说的使用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产权房。集资建房属于单位出一部分钱,职工出一部分钱共同购买房产,而所有全属于职工个人。是变型的福利分房。小产权的问题楼上已经解释的很全面了。不知道情况属于哪一种。如果属于小产权房,就直接让您父亲收房然后让您叔叔住。但产权永远属于单位,除非单位有政策可以 展开
楼主的问题很奇怪,首先说的是自1995年起,国家就停止福利分房的政策。现在实行的有集资建房,产权归个人,还有就是楼上所说的使用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产权房。集资建房属于单位出一部分钱,职工出一部分钱共同购买房产,而所有全属于职工个人。是变型的福利分房。小产权的问题楼上已经解释的很全面了。不知道情况属于哪一种。如果属于小产权房,就直接让您父亲收房然后让您叔叔住。但产权永远属于单位,除非单位有政策可以房改。如果属于集资建房,这种性质,那有可能是以经济适用房出售的,这样除了您父亲外您叔叔是不具有购买能力的,因为您叔叔不属于您父亲的单位员工,或指标不是您叔叔,那么可以让您父亲收房,然后通过转让,过户,更名等途径给您叔叔,不过中间会有一定的税,还有就是这房子如果属于经适房,您叔叔要有经适房审批表才行。您问的转让将惩罚这个问题,并不违反法律,即便是惩罚也是单位内部的惩罚,我觉得大可不必。还是先让您父亲收房让后转让给您叔叔更好。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