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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纠纷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姐姐,76年已出嫁后,87年我因结婚,父母从单位要了一套房,94年房改我出资买了,因为土地证当时都没有下来,所以过不了户,父母突然过世,请问这算不算遗产?如算遗产,我又能分到多少??
yxh-lcf|2008-06-16 04:5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guchi1963

全部
2008-06-19 20:11
来自北京市

网络缘分天空

首先看房产证写的是谁的名字 如果是你的名字 那么就不是问题了 如果是你父母的名字 那么算遗产了 那在你父母过失的时候是否写了遗书 如果没有涉及到这套房子的 那么你和你姐姐的共同享有的 最好是你和你姐姐私下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是要走法律程序 即使你出钱为父母购买了这个房子 你也能够拿出证据 但是房产是属于你父母的 你已经算赠予 那么就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 也算遗产
2008-06-19 18:46
来自北京市

华美星辰

94年房改你出资买了的话,就是变成私产了,土地证没办下来不要紧,关键是房产证。要确认此房已经是私产,并且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就是你父母的遗产。在没有遗嘱情况下,按照《继承法》中法定继承按照第一顺序人和第二顺序人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第一顺序人规定:配偶、子女、父母。由于你父母有2个子女即你、你姐姐。故此房产理论上是平等分配。 展开
2008-06-19 16:58
来自北京市

周周xf

如果你有出资证明,那房产应该是你的,如果没有的话,那只能遗产平分
2008-06-19 15:46
来自北京市

恋一小屋

你94年的时候要是买的话就是你的私产了 但是要是没有房产证的话那就是遗产 按照子女平分
2008-06-19 14:08
来自北京市

在老地方等你!

我觉得目前能证明房子归属材料的姓名应该是已过世的父母的名字,除非还有其他确凿证据证明房子是二老其中一个孩子购买并且另一个孩子同意放弃继承,如果不存在上述可能,应该按照遗产去处理(前提是房改后产权已归本人)。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 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展开
2008-06-19 12: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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