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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屋应怎样给我补偿

我在九年前在农村买了三间房。这三间房原房主甲卖给了第二个房主乙,乙没有更改房证。零二年我又从乙手中购买的房屋。当时房产证被当地政府统一收回,直到现在房产证都没有下发到个人手里,所以我也一直没有做房产证件的更名。现在房屋所在地开发商要占地,我 是城市户口,这种情况听说开发商不给补偿,是真的吗 ?我能得到什么?急 急 急,请明白... 展开
zshaihua|2010-02-06 10:3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没毛的牙刷

楼下说的太好了!是这个意思! 你们之间的问题事实上是产生你们之间的交易问题,简单的说你们之间的买卖是不正规的,对方卖给你房子也不是合法的! 所以你要从这个问题上来追诉自己应当得到的补偿!
2010-02-07 10:22
来自北京市

也许你知道

按照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成员共同所有,本集体成员享有所划分的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房屋只能在本集体成员之内流转,本集体之外的人购买其房屋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遇到土地征用和拆迁也只能补偿原房主。具体到你的房屋情况,乙从甲手中买房子未经产权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也是无效的。只有房主甲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但这并非说你的权益就一定得不到保障。你可以和甲、乙协商解决该 展开
2010-02-07 09: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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