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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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