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金经济纠纷
我于2010年4月份从朋友手里以28000.00的转让金转让了一个房租还有两个月的门市来做生意并支付了3000元定金之后又在4月6号支付了10000.00元又于第二日为其购笔记本电脑一台4360.00元后面又相继支付了一次5000.00元、一次2000.00元,但是门市不属于我朋友他是从房东手里租的转租他门市时他拒绝将房主联... 展开
其他答案
你给他的转让金没有任何的书面证据,你就需要把人证组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行,每笔钱支付的人证,他们与你的关系远近,越近的证明力越低,你为其购置电脑的发票或收据要保存好法律只看证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只要你的证据能证明你们之间的约定和你给他钱的事实就有赢的希望,建议你最好聘请律师,凭你自己收集证据你很难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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