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17年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个购房意向书,至今先后两次收取了我15万元,开的收据内容为借款,盖的销售中心的章,等了3年,如今开发商通知我们交首付办贷款,请问我让其退回我的15万,算是违约吗?如果迟迟不退,我可以到经侦告他非法集资吗?或者有什么好的办法能要回我的15万
您好,我于17年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个购房意向书,至今先后两次收取了我15万元,开的收据内容为借款,盖的销售中心的章,等了3年,如今开发商通知我们交首付办贷款,请问我让其退回我的15万,算是违约吗?如果迟迟不退,我可以到经侦告他非法集资吗?或者有什么好的办法能要回我的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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