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想在省会城市买套住房把户口调过来,因本人是省会城市的户口可以购买本市安居工程的住房,价格相对来说便宜一些.因此,我哥哥买的住房要写我名字,也就是说户主是我,要等5年以后过户.以我的名义买的住房,我和哥哥之间写好购买前的协议,主要写清楚户主是我,但是房子的所有价款和费用由我哥哥负担,实际房子归我哥哥所有.我哥哥已婚,我也... 展开
我哥哥想在省会城市买套住房把户口调过来,因本人是省会城市的户口可以购买本市安居工程的住房,价格相对来说便宜一些.因此,我哥哥买的住房要写我名字,也就是说户主是我,要等5年以后过户.以我的名义买的住房,我和哥哥之间写好购买前的协议,主要写清楚户主是我,但是房子的所有价款和费用由我哥哥负担,实际房子归我哥哥所有.我哥哥已婚,我也已婚.我想请问的是我和哥哥签订的这份协议需要我嫂子和我丈夫的签字吗,当然我嫂子是同意的,这份协议需要去公证处公正吗?还有假如五年内有意外发生我丈夫和我离婚的话,我和我哥哥签的这份协议可以证明房子不属于我所有,不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另注明,我丈夫是军人.还要请问一下,婚前的财产如果不做公正的话,永远是属于婚前财产吗?我听说夫妻关系存续几年后是属于共同财产的,是这样吗,我去那里可以查到这些内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