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婚姻关系当中,一直维持着共同财产制的惯例。比如,结婚8年之后,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4年后,贵重物品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相比买房赠与新规定,最让女业主们“心寒”的就是《意见稿》中第十一条规定,其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 展开
在中国的婚姻关系当中,一直维持着共同财产制的惯例。比如,结婚8年之后,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4年后,贵重物品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相比买房赠与新规定,最让女业主们“心寒”的就是《意见稿》中第十一条规定,其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