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办理产权证
我在福州有一房子,93年拆迁98年回迁,原先房子没有产权证,在拆迁协议书上所有人签的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父亲有三兄弟,其最小弟弟已经死亡,留下一妻两子女,现在要办理产权证,我父亲房子要转给我们兄弟两(房子两套,已确定一人一套),我该怎么办?要交多少费用?
其他答案
要去公证处办继承公证,出示您爷爷的死亡证明,您最小叔叔的死亡证明,和其妻、子、女的弃权证明,您父亲和他其他兄弟的齐全证明,您奶奶的弃权证明,你母亲的弃权证明,才能做得了继承公证,费用就是缴交公证费(房屋评估费用的2%,以及产权证工本费85元/本)
2012-02-23 21: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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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爷爷已经不再人世就要先去做死亡证明,然后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若是要直接做到你们兄弟名下,还要你爷爷的配偶、子女及其他兄弟姐妹做弃权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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