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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将自己一套两居以11万元价钱卖给别人,但是当时房产证下不来我们签订合同买房当时只支付8万元,

等到房产证办理下来时支付其余3万元,合同上写着如有违约我要支付对方50%违约金,现在我想把房屋收回,怎么办?
阴阳无极|2012-02-26 16:0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daidaideyu

不好办!本身就是你恶意违约!您和对方商量看对方的意思!你们中间有协议对方完全有理由要求继续维持合同原意
2012-02-27 22:41
来自北京市

朋迷家族

那您还是要支付给人家 50%的违约金。或者可以找到他,和他商量,具体一个数额。50%的违约金,确实有点高了
2012-02-27 20: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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