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国土房管局制定了《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对租赁当事人义务和租赁管理等行为、技术要求都做出了严格标准,违反规定的最多罚款50万元。记者查询广州政府网得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于2007年10月22日第13届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并于2008年1月2日公布生效... 展开
日前,市国土房管局制定了《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对租赁当事人义务和租赁管理等行为、技术要求都做出了严格标准,违反规定的最多罚款50万元。记者查询广州政府网得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于2007年10月22日第13届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并于2008年1月2日公布生效。市国土房管局只是根据规定,把“《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若是有人违规,从去年初开始已可以处罚。炒楼炒成房东,出租房子房东还得“连坐”,这让众多市民摸不着头脑。他们认为,若房东根据规定完成出租屋登记备案,已报知当地管理部门,是否已撇清干系?凭谁有法眼,就可以知道房客是善男信女或是江洋大盗?其实让房东们遵守的“条条框框”还真不少,一不小心就会违规。市场反应:业主开始“查户口”满堂红表示,新法规有利于规范租赁市场,对从事非法活动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中原地产市场部人士认为,如果房东本身按照规章出租,并配合做好出租屋租赁登记,即使租客犯事,也不应处罚甚至重罚房东。因为业主亦只是普通市民,并非公安机关的侦探人员,无从分辨哪些为“坏租客”。不少业主认为,管理部门将责任推给了房东。租客不可能亮明自己是危险分子,业主不是警察,不可能轻易从租客的外表分辨租客是好人还是坏人,出事后要求业主负重责显然不公平。也有业主对新法规表示支持,但绝大部分人认为房东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但罚款的额度太高。据地产经纪表示,业主们在知道新规定后,在出租时会首先了解租客从事什么行业,对于租客各方面证件检查会更加小心谨慎。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