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8月签商品房订购协议时交开发商购房定金30000元,协议上写明了房号、面积、单价和总价格,并说明在交订金之日起两年内或交首付一年内交房。先是说每户必须购一车位,2011年6月又说车位不够,不能每户一个,又叫我们去交车位认购定金40000元,到时抽签,抽到的就有车位,没有抽到的40000元抵房价。交后也没有叫我们... 展开
我于2010年8月签商品房订购协议时交开发商购房定金30000元,协议上写明了房号、面积、单价和总价格,并说明在交订金之日起两年内或交首付一年内交房。先是说每户必须购一车位,2011年6月又说车位不够,不能每户一个,又叫我们去交车位认购定金40000元,到时抽签,抽到的就有车位,没有抽到的40000元抵房价。交后也没有叫我们去抽签,到2012年1月6日可以正式签定商品房购买合同时,叫我们去交首付,会上开发商要求我们每平米涨380元,原因是由于与邻村村委建老年活动室,还有地基加固。限期几日内去交,不交的话就是我们自动放弃购买,退我们定金,我们业主都要求他们按原协议办,可他们对我们的要求不理不采,在他们的交款期限内只有不到10户去交了首付,近190多户没去交。期限后他们没人收也没有对未交款户作处理通知。我现在要怎么才能维护我的权益呢?应该怎么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