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看房选房>房产类型> 问题详情

个人卖房,所得税按什么标准交纳?

我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后,个人所得税按什么标准交纳?
ask9520036363|2020-05-06 18:2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melonysy

您好!您的房子的个税的计算公式如下:(本次网签价格-原始购买价-本次交易的差额增值税--上次契税-本次网签价格10%的合理费用-贷款利息)X 20%
2020-05-07 18:44
来自北京市

ask4839316972

个税仍按差额征收;征收标准为差额*20%,但差额的计算方式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差额×20%(能追溯到购房原值且能提供原始契税票或契税减免通知单)若网签价>最低过户指导价,则个税=(网签价-本次增值税及附加-原值-原契税-网签价×10%-贷款利息)×20%;若最低过户指导价>网签价,则个税=(最低过户指导价/1.05-原值-原契税-附加-最低过户指导价×10%-贷款利息)×20%
2020-05-15 20:10
来自北京市

ask8022712497

您好,感谢关注链家网!计算个税的公式是(现在的网签价—原始购买网签价-现在网签价的10%-原购房时的契税-贷款利息)*20%(如果不满两年可以再减去增值税) 
2020-05-14 19:29
来自北京市

ask7891848089

您好,两年以上的房屋交易,免增值税,有个税,个税缴纳是差额的20%,即(现在的网签价-原购房价-上次契税-10%合理费用)乘以20%。如果您打的网签跟原值持平个税可以差没。
2020-05-13 20:04
来自北京市

ask3949328331

您好,个税的缴纳方式有以下两种1.差额×20%(能追溯到购房原值且能提供原始契税票或契税减免通知单)a:若网签价>最低过户指导价,则个税=(网签价-本次增值税及附加-原值-原契税-网签价×10%-贷款利息)×20%;b:若最低过户指导价>网签价,则个税=(最低过户指导价/1.05-原值-原契税-附加-最低过户指导价×10%-贷款利息)×20%  2.全额个税(无法追溯到购房原 展开
2020-05-12 20:10
来自北京市

ask8591824390

您好,首先您先确定房子的原购房发票是否存在,现在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为:现在的网签价(当网签价低于政府规定的过户指导价时按政府指导价为准)-原购房发票的价格-原契税-本次的增值税(普通住宅满两年免征)-本次网签价10%的合理费用)乘以20%。
2020-05-11 18:45
来自北京市

ask2352799689

您好,按照您的描述,您的房子个人所得税应按差额20%征收,即用您现在成交价格减去原来的购买价格,再减一部分合理费用,比如原来购房的契税、购房所还的贷款利息和装修费用。只有出售方房产证满5年且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个人所得税可以免征。
2020-05-10 18:59
来自北京市

ask5392211828

您好,如果您的房子是满五年且家庭在京唯一住房,将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情况都有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有两种:1、网签价格高于地税核定价格,则(网签价-本次增值及附加税-原购买价-装修款-银行利息等合理费用)*20%2、地税核定价格高于网签价格,则(核定价/1.05-本次附加税-原购买价-装修款-银行利息等合理费用)*20%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
2020-05-09 18:52
来自北京市

ask7744184534

您好,感谢您关注链家网!个税仍按差额征收;征收标准为差额*20%,但差额的计算方式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差额×20%(能追溯到购房原值且能提供原始契税票或契税减免通知单)若网签价>最低过户指导价,则个税=(网签价-本次增值税及附加-原值-原契税-网签价×10%-贷款利息)×20%;若最低过户指导价>网签价,则个税=(最低过户指导价/1.05-原值-原契税-附加-最低过户指导价×10%-贷款利息)× 展开
2020-05-08 18:52
来自北京市

ask2509537101

您好,感谢关注链家网按照计税价格来算的,网签价和最低过户指导价属高的原则,如下:差额×20%(能追溯到购房原值且能提供原始契税票或契税减免通知单)1.若网签价>最低过户指导价,则个税=(网签价-本次增值税及附加-原值-原契税-网签价×10%-贷款利息)×20%;2.若最低过户指导价>网签价,则个税=(最低过户指导价/1.05-原值-原契税-附加-最低过户指导价×10%-贷款利息)×20%望采纳。
2020-05-06 20:22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