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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住房土地使用证过户,过户之前在国土局签的土地租赁合同,租金十年。请问合理吗?

111zhaojun|2012-03-26 15:0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党约

1、首先明确集体土地要想改变成国有出让性质,必须是以国家做为实施主体,为了公共事业建设的需要,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并对被征用土地农民进行补偿的行为。以个人名义申请是不可能的2、在我国只有国有出让土地是进入了市场的,农村的集体土地在我国大多地区还没有进入市场,有个别的地区在搞试点,但是银行进入都是选择性的,大多银行不敢以农村集体土地作为抵押物贷款,最多出现集体土地租赁,建议想想其他办法。。。。
2012-03-29 09: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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