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患精神疾病不能办理,房子能否转到其子女名下继续进行办理
现场里面要建保障性住房,由于户主患有精神疾病不能办理(户主没有配偶),请问这房子的名字是否可转到其子女名下继续进行办理。
其他答案
借款人配偶如患精神疾病,不能到场协同办理贷款手续,借款申请人应提供患者的医学鉴定证明;如患者尚在病情观察期,未能获取医学鉴定证明,则需提供就医门诊病历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近来患者日常生活状态的证明,经审核后,可由借款申请人行使监护人权利,代为签章。相关证明材料应作为存档要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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