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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产房承租问题

您好,律师。我公公14年前去世,留下一公产房由婆婆居住。承租人一直是公公没有改。现在想改成我婆婆或我老公的名字。我公公和前妻还有一个女儿不同意,想要高额补偿,协商没有达成一致。1.这种情况法院受理吗。2. 如房屋市场价值40万,(我婆婆和前夫还有一个女儿没有意见),应补偿公公前妻的这个女儿多少。谢谢。
netscan|2012-01-13 09:0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报领爱你

如果当初你公公和前妻离婚时女儿判给你公公时,房子最后只能按继承,另一种情况要看法院判决了。
2012-01-16 12:36
来自北京市

浪漫真情谷

1.法院受理此类问题!2.谈不上补偿,按照继承法走!
2012-01-16 10:43
来自北京市

梦来财传奇

1.法院肯定受理.2.这个得看具体情况了,最好找个专业的律师问问.
2012-01-16 09: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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