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合同注明是2007.9.1——2012.9.1号到期,房东2010.9.1就要收回门市是否违约?
各位律师:你好!我与房东签的合同期限是2007.91——2012.9.1,特别约定这5年房租不变,(因为当时就考虑,害怕老板随意收回门市。特别约定租期为5年,房东也认可签了合同的。)租金是1年1付。但其中合同有1条是:在出租期内,如果其他原因,房东提前要收回该门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我们,否则应赔偿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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