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b c一对情侣(朋友关系)共同居住房东d的房子,我与9月30日离开 b c2人于10月2日离开 我10月6日回来之时 发现屋内遭窃 又得知房东d的妹妹携其妹妹与2小孩 于5日早上10时拨打b的电话 没能联系上得情况下擅自进入屋内拿取摇篮,现屋内共丢失价值2万余元的物品 目前已报警 立案中 在还没确认嫌疑人的情况下 或者找... 展开
我与b c一对情侣(朋友关系)共同居住房东d的房子,我与9月30日离开 b c2人于10月2日离开 我10月6日回来之时 发现屋内遭窃 又得知房东d的妹妹携其妹妹与2小孩 于5日早上10时拨打b的电话 没能联系上得情况下擅自进入屋内拿取摇篮,现屋内共丢失价值2万余元的物品 目前已报警 立案中 在还没确认嫌疑人的情况下 或者找不回来的情况下 请问房东有没有构成犯法 需要不需要为丢失物品负责么 ?如果需要负责任,请专业律师能联系我,q372877760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