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95年2月把房子买下,当初我是擅自把房子买下的,我把产权放给了女儿,当初女儿是结婚在娘家的,女婿也住进来了,但户口没进来.因为我买产权没和女儿他们商量,是背着他们的,就在购买公有住房委托书上冒了他们的签名,委托书上所有写的东西都是我一人操作的,现在我想要回可以吗,这个委托书上写的东西是否意味着我当初自己主观上放弃了... 展开
你好,我在95年2月把房子买下,当初我是擅自把房子买下的,我把产权放给了女儿,当初女儿是结婚在娘家的,女婿也住进来了,但户口没进来.因为我买产权没和女儿他们商量,是背着他们的,就在购买公有住房委托书上冒了他们的签名,委托书上所有写的东西都是我一人操作的,现在我想要回可以吗,这个委托书上写的东西是否意味着我当初自己主观上放弃了产权呢.房子是在女儿结婚买下的,现在根据94方案我可以做为同住人可以确权吗.如果能的话我是和他们共同共有呢还是2分之一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