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法律说得不少了,问题的关键是让那位不愿意的仁兄配合吧,用法律的势来压他和利益诱惑就可以了。即使房产证上只有您外公一人名字,但如为您外公外婆婚后所得财产,即共同财产(这个其实您外婆说的算,他想求证很难),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则您外婆本来有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列入遗产由您外婆及三名子女平均继承,即不愿意去公证的那位最多只有八分之一,这个份额根 展开
楼上的法律说得不少了,问题的关键是让那位不愿意的仁兄配合吧,用法律的势来压他和利益诱惑就可以了。即使房产证上只有您外公一人名字,但如为您外公外婆婚后所得财产,即共同财产(这个其实您外婆说的算,他想求证很难),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则您外婆本来有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列入遗产由您外婆及三名子女平均继承,即不愿意去公证的那位最多只有八分之一,这个份额根本无权控制房屋的分配(表面上如此,那位仁兄估计是无法明白其中的道道的)。以此为基础与那位仁兄谈判,如果不去公证,则老太太会列遗嘱,越过法定继承,剥夺他的继承权(即老太去世后他最终可获的三分之一)。他既无法达到占有房子的目的反而失去应有的份额。将这道理向他说明,以此来让他配合公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