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事情很简单,地区在成都哈,我和我老婆结婚了,他是独女,结婚以后我户口已转我老婆他家来了,现在成都实行北改政策了。他们家是两栋楼(10几年前自己修的那种)现在不久就要拆迁了,考虑到我们接近500个平方(2栋楼加起来的面积),如果拆迁赔起来划得来一点,我和老婆把户口和岳父岳母划开了。现在家里就2个户口了。岳父和岳母一个,我和... 展开
其实事情很简单,地区在成都哈,我和我老婆结婚了,他是独女,结婚以后我户口已转我老婆他家来了,现在成都实行北改政策了。他们家是两栋楼(10几年前自己修的那种)现在不久就要拆迁了,考虑到我们接近500个平方(2栋楼加起来的面积),如果拆迁赔起来划得来一点,我和老婆把户口和岳父岳母划开了。现在家里就2个户口了。岳父和岳母一个,我和老婆一个! 可是问题来了,我想问的是以后拆迁赔偿是按房产证上的名字人数来赔?还是按户口和人数来赔?岳母是房产证的户主。岳父和老婆是共享人 上面写的清楚的。可是这个房产证是我们结婚以前办的,共享人里面没有我的名字啊!我现在要不要去在共享人里面添加我的名字呢?我怕如果共享人里面不添加我的名字会不会到时候少分我的份呢? 他家的房产证是2栋楼规划在一起办的一个本本,已经确权了的,确权了的还能不能去房管局共享人里添加我的名字呢?添加和不添加我的名字影响我以后拆迁分房吗? 珍切求懂的专业人士帮我解答!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