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年5月份租的一套房子,合同期一年,住了半年想搬,已经找到下家租房的人。
可是房东说房价要涨200,还要签1年零2个月,请问这样合理吗?谢谢。
其他答案
你提前解除合同,算是你违约。房东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支付违约金。房东这样做,其实就是不想你走,故意加价,这样别人可能就不会租这个房子了,你也就走不了了。如果再找其他的租客,房东加价或者要求签订多长的合同,房东可以自己决定,这个是合理的,只要双方觉得可以就能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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