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有律师朋友能够给我出个主意!真的是特别棘手。我老公在北京国贸建外SOHO买了一套房子,我们还在月月付贷款。今年4月份,我们通过建外这边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租给了一家公司,关于合约以及各项手续都很齐全。问题是这样的:我们规定压一付三,他们在4月6日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押金,规定交付房租6日期要提前7日,也就是最晚6号交房租... 展开
希望有律师朋友能够给我出个主意!真的是特别棘手。我老公在北京国贸建外SOHO买了一套房子,我们还在月月付贷款。今年4月份,我们通过建外这边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租给了一家公司,关于合约以及各项手续都很齐全。问题是这样的:我们规定压一付三,他们在4月6日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押金,规定交付房租6日期要提前7日,也就是最晚6号交房租,拖欠房租1周后就是违约,要支付2个月房租的违约金。到了10月6日交房租的最后期限,这家公司还是没有支付房租,一直拖到11月6日对方还在欺骗我们,说房租已经达到卡上了,可是还是没有,由于我们住在上海,不得已我只好一直让第三方帮我们调节,未果的情况下,我们不得已通知物业和第三方锁了房门,我7号到了北京,并见到了执行经理与之谈了房租的事情。他们还是以资金没有到帐未由,拒不支付。说是有了钱肯定给我们,但是就是没钱。不得已我们拟定了补充合同,规定9日晚5点前要支付违约金,这样我们才会把房子里对方的设备等让他们搬出;否则将有我们处理。这个经理口头同意但是没有签合同就跑了。今天钱还是没有到帐,屋子里的东西我们也不敢动,打电话联系也是关机。我真是不知道怎么办了。我的房子也不敢随便租给别人。请这方面的专家帮我出出主意,对这种人我真的是没办法啊,现在我可以处理他留下的东西么?法律追究它责任的话,怎么办啊?谢谢各位,我在线等。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