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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即在房屋买卖中存在一项原则,叫“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即是说,租的房子被卖掉,并不会影响租户的居住权,买受人无权要求租户搬离。租户可以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居住到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另外,在法律上,房屋租赁者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 展开
2020-04-17 11: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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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合同法》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依其租赁使用权,可以对抗他人,其中包括作为出租人的人。在出租物买卖的情况下,租赁合同不受影响,买受人即新的人须尊重标的物上的承租人使用权的原状,也就是说,须取代原人地位而成为新的出租人,除非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如果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作出此规定是为了更 展开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他人,买受人不得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否定此前的租赁关系。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顺利、安全地对租赁物使用收获。但是这里指的租赁,是指有固定期限的租赁,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有租户的房子如何卖?如果房屋尚在出租状态,房屋所有人应在售房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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