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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圣市社区向红谷地小区要收入户管理费达几百元每人该不该收

我们是西圣市社区红谷地小区的业主,先是社区不给上户口,后来又同意300元每户,现在社区说要上户缴300元没人.200余户*3户/人*300元/人=18万余元呀。该不该收,请大家说说,我相信群众眼睛是雪亮的!!!
蜗牛找呀找呀找房子|2012-01-23 13:1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czhnig

社区入户,是早在强哥当市长的时候就明确规定不允许收的。至社区答复什么开发商之间的问题,根本不是收费和不办理入户的理由。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2012-01-25 15:15
来自北京市

dantx306

难道政府就不管我们这些老百姓的死活???楼上的莫说的那么p斜斜的!!如果政府真的不管的话你还灿烂个鬼!!!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2012-01-25 14:37
来自北京市

TLJS

我觉得费用得光明正大的收,收了就得开据发票!!没有正规发票的费不能给!!还是12楼说得对!1、要收钱或者说要收多少钱,就让市政府和区政府把文件统一一下,不要相互矛盾,我们是坚决支持的!!!2、至于开发商(泰达房产)没按区委发\"(2007)20号文件精神\" 给社区补赏,这个现在我们买房人是把他没法了,你早点说的话我们可以欠点房款呀.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2012-01-25 10:49
来自北京市

金清蓝梦江湖

几十万的房子都买的起,给社区缴纳点费用就东说西说的。今后所有的服务都在社区,缴纳一点费用又有什么不妥的嘛。服务就知道找社区了。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2012-01-25 09:50
来自北京市

月下徘徊

现在社区比较大,像这些问题反复也没有理你的,实在闹凶了后有关部门说:那是村民自治。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2012-01-24 22:31
来自北京市

gjh628

西圣寺社区的做法明显不合法。首先,这个区委发(2007)20号文件这条规定,合不合法值得商榷,似乎有以党代政之嫌。退一步讲,即使区委发(2007)20号文件这个规定合法,也是开发商的问题,开发商不执行,大可诉诸法律,不应对小区无辜的住户不办理入户。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2012-01-24 21:17
来自北京市

yxr6988

以下是引用放眼天下在2009-9-18 11:43:00的发言:几十万的房子都买的起,给社区缴纳点费用就东说西说的。今后所有的服务都在社区,缴纳一点费用又有什么不妥的嘛。服务就知道找社区了。你的意思是给社区钱社区就给服务,不给这个入户费就不给服务了?什么逻辑.....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2012-01-24 19:00
来自北京市

da7777a

我觉得费用得光明正大的收,收了就得开据发票!!没有正规发票的费不能给!!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2012-01-24 17: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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