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不愿加租金 我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我想对出租的房屋增加租金,但承租人不同意,请问我能否主张解除原租房合同?是否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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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8 09: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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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山花苑D区 套二厅 简单家具 靠近市场2室1厅|59.88平米|普通装修| 高层/7层 |整租李沧- 李村公园租房-虎山花苑D区距离3号线(3号线)君峰路站约555米有家电有家私1400元/月
在承租人签订的租约期间是不可以涨租金的,涨了就算违法。租赁期之后的可以涨,不违反法律的,这时租客必须做决定租与不租。
在房屋出租合同有效期限内,若出租人想增加租金,必须要征得承租人的同意。在此基础上,应本着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并可根据合同法,比较行业惯例或平均的市场价格来合理确定增加租金数额。若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将会构成单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届时承租人还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原合同,同时要求其赔偿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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