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买了别人的房子,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97年买的),但双方当时有签字协议(包括见证人、当地政府都盖有鲜章)房子是属于买方,房产证也给买方了。但现在当地政府说房子属于卖方,请问宅基地也是属于买方了吗?(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现别当地政府一口咬定房子(宅基地)是属于卖方的,买方没权力拥有,但现在卖方根本没出面和买方说明此事,只是政府已经将有关手续上面填成卖方的,他们根本没有凭证和相关手续能说明是他们的。请问像这种情况,应该怎样解决?
其他答案
第一:政府也是按照法办事,房产证都给你们了在加上有协议还有当事人,所以那房子也是你们的咯(买方)你们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投诉政府或者直接告他(前提是他侵犯了自己的所有权)当然如果政府只是说说那也没啥的.第二:如果卖方在无意识或着是精神上有些问题的情况下签的那这协议也就无效,当事人必须也是双方都有也就是各派所信任的人(其中如果只有其中一方那当事人也就是不成立).还有就是威胁的情况下也不成立的.按照你说 展开
2009-05-09 11: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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