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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处分权

老婆起诉离婚,我们是再婚,再婚前各有一个小孩,再婚后又生了一个女孩,现在两岁半了,现在她起诉离婚,孩子她要,我出一万元一年的抚养费,这个我同意,不过她说我们的小孩对我的房屋要有处置权,请问这个要求有根据吗?房屋是我的婚前财产。
风中笑123|2012-03-02 07: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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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之都

如果你的房子是房产证在手的,还是婚前的房子,她是没处置权的,如果你的房子从婚前到现在还要供楼的。那么她就有一点处置权,这个要看你的月供是多少来算,
2012-03-05 21:18
来自北京市

安鸿在线

房屋的处分权是所有权中一项最基本的权能。房屋的处分权由房主行使。有时房屋处分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若是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处分房屋并优先受偿。
2012-03-05 19:48
来自北京市

FLW500

没有处置权的,因为男方前面还有一个小孩,并且此房算是婚前财产, 所以再婚的这个女孩只有继承权而没有处置权。
2012-03-05 19:17
来自北京市

吴庆宇

你婚前有没有做财产公证,如没有就是共有财产,现在离婚可以分
2012-03-05 18:08
来自北京市

zhicheng1

这个的话是有点依据的,是你的婚前财产可以不分给孩子的
2012-03-05 15:36
来自北京市

韩国音乐

现在房子是谁的产权,如果是您一个人的, 且是婚前财产,那其他人肯定没有处置权了。
2012-03-05 13: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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