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房子租给别人用来做宾馆,当时是和邻居一起租给对方请问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家有房子租给别人用来做宾馆,当时是和邻居一起租给对方,相当于别人同时租赁了我们两家的房子,我家提供二楼三楼以及一间门面房,第一年给了一部分定金,剩余租金以及第二年房租一直拖欠,一审在县人民法院,判决结果是我家其中一间房子不属于门面房,房子交付不全,二审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是对方有权不支付房租,请问我该怎... 展开
其他答案
二审判决是判决,如果你对二审判决不服,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程序来维护权利 。对于案件细节可以分析、详谈,确定再审可行性。
2020-04-12 13: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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