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申请人持准备好的贷款资料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大厅提出贷款申请;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材料进行初审并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当面说明拒绝贷款的理由;3、初审后的贷款资料转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运营科审核;4、住房公积金审贷委员会审批;5、通知借款申请人审批结果,借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包头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厅办理担保及商品房预告登记(产权抵押)手续;6 展开
1、借款申请人持准备好的贷款资料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大厅提出贷款申请;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材料进行初审并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当面说明拒绝贷款的理由;3、初审后的贷款资料转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运营科审核;4、住房公积金审贷委员会审批;5、通知借款申请人审批结果,借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包头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厅办理担保及商品房预告登记(产权抵押)手续;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借款人签订《职工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借款合同》及借款凭证,发放贷款。办理时限: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