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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a同租一房,合同是我签的签了一年,住了3个月,a搬走了,我找到了新的合租伙伴,a有义务要回押金吗

当时我和a每人交了1500,一共交了3000元押金,现在a想要回那1500元押金,我有义务还给他???还是可给可不给??
sesita|2012-03-06 18:0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oujianping

本身是没有义务给他的,因为他没有住满合同期,但是很多事情还是在于协商的,在你找到新的租客之后可以把钱还给a的,我想即使你拿着这个钱也不会安心吧!
2012-03-09 10:19
来自北京市

tigerstory

要看谁主动不租房啊!这样押金就可以看能不能退啦!
2012-03-09 09:10
来自北京市

南沙群岛的海鸥

不需要给的,除非是他自己找到新的租客
2012-03-08 22:28
来自北京市

parogao

这要看当时A没有没有说要在这里住多长时间,要是说好住一年,那就不用还的,;如果提前知道他只是短租,就还给他,;呵呵还有,要是感觉A人还不错就要回来,给他吧,出门都不容易;他人不好就一定不要帮他了。
2012-03-08 22:15
来自北京市

tanxw349

看情况:第一种,你可以不给,因为对方没有到合同期到期,中途搬走,属于违约;第二种,你可以给,但是不是义务,你自己找到租客了,这个租客的押金可以转给他。以后两人同时租房的时候,最好在签合同的时候就把这些情况写下来,以防到时候发生万一。
2012-03-08 21:03
来自北京市

奶娘娱乐

根据《国家租赁合同法》就理,A算是中途违约,你有权不给还。但根据情理而言,就需要你自己定夺了,可给可不给.
2012-03-08 20:35
来自北京市

popojm

不需要还,但是从道义上讲,可以把下架的押金拿来还给他
2012-03-08 18:42
来自北京市

sjlkellin

协商这来,你没有义务给他,那要看你们的关系了。
2012-03-08 17:04
来自北京市

sinzd

当然要给,就这个问题还用问吗?呵呵
2012-03-08 15:55
来自北京市

护国二法师

按正规的来说是A违约了。因此押金可不还。这个是需要双方协商的!
2012-03-08 14:57
来自北京市
第1-10条,共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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