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问题 (未到租期,却要停租,可以要违约金吗)
..今年我把房屋出租给别人.他们住进去后还不到一个月,家里遭小偷了/他们就吵这要停租,.还要求我们退还起初预付的全部租金..但是合同上是写租赁期为一年,若不满一年则可按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起初收了四个月的租金.现在说按两个月收(租了一个月不到点).退还其两个月租金.他们却不同意..还说要打官司,,请问,我们这样处理对么,... 展开
其他答案
合同签订的 租赁合同都是 根据自己的 意愿签署的 在承租方不能指出是租赁方存在过错的 前提下租赁方有权利按合同履行 至于你 多给少给你 你们自己的私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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