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底层架空面积能否公摊给该楼居户
本人于09年10月25日首付购武汉东西湖九坤华城(现房)一套,同年11月1日在该楼盘指定的工商银行交付80元手续费办理贷款手续,是公积金和商贷混合的形式.现2010年元月中旬了,没有任何消息.于是打电话售楼部,被告之:时间问题,继续等!并强调:经过测量,面积要增加,交房时要再付2千多元钱.我提出异议.又改口说是该栋底部架空层... 展开
其他答案
架空层是个新出现的问题,对此法规目前还是一个空缺。在实际运作中间,开发商为了满足规划部门要求的绿地率,把架空层作为小区绿地的延伸部分,为住户提供公共活动空间,当属小区公开性质,就是小区公共使用,为业主提供一个游乐、活动的空间,这样就不能作为分摊面积分摊给业主。在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善的情况下,一般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能明确约定,开发商应明确告知消费者“架空层”的属性,是否作为分摊面积,分 展开
2010-01-16 16: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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