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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把住宅当铺位出租是欺骗罪吗?该在那里投诉?

半个半仙|2010-12-27 22:3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兵哥家园

如果房屋在房地局备案的是综合用途,则可作住宅和商业两种用途,如果在房地局备案的是住宅类别,则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如果有改变用途现象,也不属于欺骗罪,属违约行为。由受害主体向社区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或派出所举报,责令业主限期整改。造成客观损失的,对相关利益人要进行民事补偿。如果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在物业公司有备案的,则不构成违约行为。
2010-12-30 14:10
来自北京市

永盛通讯

在业主委员会投诉。龙玛房屋申宇认为:根据物业法规定:如果小区住宅用于办公或者其它经营目的出租的须征的全体业主同意,并且获得业主委员会的书面批准。原创回答,感谢采纳。
2010-12-30 12: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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