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把住宅当铺位出租是欺骗罪吗?该在那里投诉?
其他答案
如果房屋在房地局备案的是综合用途,则可作住宅和商业两种用途,如果在房地局备案的是住宅类别,则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如果有改变用途现象,也不属于欺骗罪,属违约行为。由受害主体向社区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或派出所举报,责令业主限期整改。造成客观损失的,对相关利益人要进行民事补偿。如果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在物业公司有备案的,则不构成违约行为。
2010-12-30 14: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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