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建住房质量问题户主19个月未拿钥匙入住使用要交物业管理费吗 ?
因开发商在交付时户主提出整改意见但建设方一直未给予解决及答复,户主2006年9月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了房款及办理产权证等相关费用,至今产权证未办好且也未通知签物管合同,直到2009年户主7月开发商通知拿钥匙才知房子未整改(期间户主因工作及孩子升学未去过问),现在物业公司及开发商都相互推诿,户主想拿钥匙装修入住却要交19个... 展开
其他答案
不需要,你买房的时候应该跟开发商和物业各自签了一份合同,物业合同应该是从你收房的那天开始算起。你没有收房当然不用交。延迟收房,购房协议中应该有赔偿,一般是每天按照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二赔偿,解决的单位很多,消协,工商,法院
2009-07-18 19: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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