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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提前解约及押金问题!急急急!

我是一名学生,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中的一间,当时是一位不认识的同学转租给我的,我们就作为甲乙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1。乙方租赁房屋一套,租赁期从2010年3月至6月,租期四个月,每月租金300元,一次性收2个月,房屋租金600元。2。房屋租赁期间内甲方收取乙方房屋租赁押金100元,得房屋租赁期满后退还。3... 展开
bdh03|2012-01-09 13:2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lvtee

如果想提前解除合同按正常情况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果有特殊情况无法提前通知的话,押金就是违约金,可是你们合同上违约责任没有体现,所以还是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押金不退无需在交剩余的房租。
2012-01-11 13:56
来自北京市

hj1268447

不想住就不住了就可以啊,100元押金当做违约金 不要了,别的没什么,在说甲方是个转租方,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2012-01-11 11:58
来自北京市

jojo88729

提前结束就要被没收押金。还是住满合同约定的时间。
2012-01-11 10: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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