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提前解约及押金问题!急急急!
我是一名学生,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中的一间,当时是一位不认识的同学转租给我的,我们就作为甲乙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1。乙方租赁房屋一套,租赁期从2010年3月至6月,租期四个月,每月租金300元,一次性收2个月,房屋租金600元。2。房屋租赁期间内甲方收取乙方房屋租赁押金100元,得房屋租赁期满后退还。3... 展开
其他答案
如果想提前解除合同按正常情况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果有特殊情况无法提前通知的话,押金就是违约金,可是你们合同上违约责任没有体现,所以还是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押金不退无需在交剩余的房租。
2012-01-11 13: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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