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要回我的房产
我是一名离异的享受低保的人员,没有住房,2000年我母亲去世,留下2间私房,由父亲居住,当时更改房本由于我已结婚,就在公证处同意将房本改为父亲的名字。2002年父亲提出再婚,我就同意了。现在由于房价飞涨,继母想从父亲这里多得到一些钱,再买一间房子给她自己的儿子,去年她把自己的首饰卖了2万元,全部给她自己的儿子,我父亲80岁了... 展开
其他答案
这处房子是你父亲再婚时的婚前财产,属于你父亲个人的,与你继母没有关系。至于你父亲百年之后如何分配,要看你父亲的意愿,我赞成fengfei的意见,与你父亲一起到公证处去一次,在公证人员面前,立一份遗嘱,并进行公证,把房产的继承权留给你,这样,继母就得不到了。到公证处需要带身份证、房证
2007-06-07 07: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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