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租用所在街道的一所房子作为仓库,签了几年的合同。但后来**需要征这块地作别的用途,要求搬迁。 因为国家对此有着明文规定,拆迁时要给予被拆迁方拆迁补助费,当时我们签的合同上也注明了,原文是:“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拆迁,我们应无条件搬出该厂,不得要求对方任何补偿。我们的搬迁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由对方向拆迁部门协调解决。... 展开
以前租用所在街道的一所房子作为仓库,签了几年的合同。但后来**需要征这块地作别的用途,要求搬迁。 因为国家对此有着明文规定,拆迁时要给予被拆迁方拆迁补助费,当时我们签的合同上也注明了,原文是:“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拆迁,我们应无条件搬出该厂,不得要求对方任何补偿。我们的搬迁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由对方向拆迁部门协调解决。”我们当时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是到2008年12月。接对方通知,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于2008年2月接到村委会的搬迁通知,4月份搬迁;我们搬迁前后都书面向村委会要求解决搬迁费,村委会在我们的书面材料上两次签字盖章,“租房***平方米属实”、“请拆迁办照顾解决”等。但村主任说当时该房屋并没有马上拆,要等到拆迁时才能解决搬迁费;今年三月间我们还以快递的形式书面催要搬迁费,对方无回复。该房屋是今年4月份才拆除的,我们知道后就去找他们了,但村委会的答复是:拆迁办只补偿房主,不补偿租房者。 由于我们是以公司的名义向村委租用房子,我不清楚该如何提起诉讼,是不是诉讼对方没有按租赁合同约定,给我们解决搬迁费用?如果提起的是租赁合同违约之诉,会不会又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呢? 另外,我们可不可以把拆迁部门作为第三方告上法庭,如果可以,是否诉他们没有付给村委会搬迁费,导致村委会不能按约解决我们的搬迁费?我们如何能收集到拆迁部门没有给居委会搬迁费的证据呢? 我还担心一点,就是如果村委在法庭上推说是因为拆迁部门不肯给补偿费,才没办法支付我们搬迁费。而拆迁部门又跟村委推来推去,或是找了不给补偿费的理由。那我们该怎么应对呢? 由于我对于相关法律不是很清楚,在这里想请问大家如果要打官司,大致是一个什么样的过程呢?即我们应该如何去打这场官司?需要获得一些什么样的证据?我们作为平民百姓,胜诉的几率大吗?谢谢大家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