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现在跟公婆住一起,房子有公婆和我老公以及老公jj4个人的名字,130平方。他们家还有套老房子,也是买下产权的,40平方,现在在动迁中,已经在谈价钱了。我父母家房子也有我的名字,100平方。拆迁分配的房子在郊区,我们需要住在市中心,所以还是就算拿了房子还是会在现在附近再买一套的。那我们这种情况,再买房子算第几套房呢?... 展开
我跟我老公现在跟公婆住一起,房子有公婆和我老公以及老公jj4个人的名字,130平方。他们家还有套老房子,也是买下产权的,40平方,现在在动迁中,已经在谈价钱了。我父母家房子也有我的名字,100平方。拆迁分配的房子在郊区,我们需要住在市中心,所以还是就算拿了房子还是会在现在附近再买一套的。那我们这种情况,再买房子算第几套房呢?在哪个阶段买,能省税钱?比如是不是在拆迁签约后到房产证领到前买?(因为我老公有2套房子产证有他名字。)还是现在直接先买好?怎样能享受最优惠的政策吧?不考虑房价涨的因素,因为动迁工作估计顶多再半年就结束了。烦请具体说说,政策的话我们能享受怎样的按揭利率之类的。不胜感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