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土地
我有一块2005年办的土地使用证的土地。宽是36米。长是26米。总面积大概800平米。当时办证时土管局是这样办理的。我以修好的房屋是;宽是18米。深是14米。还有2分之一没修。土管局就把36x14米办成商业用地了。且是国有的。但是剩下的半成租赁的了。也是国有的。但没写期限。请问租用证起多大的法律效益。是谁的错。我本人当时要求... 展开
我有一块2005年办的土地使用证的土地。宽是36米。长是26米。总面积大概800平米。当时办证时土管局是这样办理的。我以修好的房屋是;宽是18米。深是14米。还有2分之一没修。土管局就把36x14米办成商业用地了。且是国有的。但是剩下的半成租赁的了。也是国有的。但没写期限。请问租用证起多大的法律效益。是谁的错。我本人当时要求都办商业的证,可土管部门说没必要都办商业用地,把剩下的办租赁的了。也就是说剩下的那些是当院落得。我听了。不知当时的土地法是怎样。现在的事咋样。不懂?可以申请把租赁的那些全办理商业的吗。奥。房屋一面向着国道(马路),一面是戈壁。房屋的后面戈壁。 收起
D调de金滨|2012-03-15 18:33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