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赠与都是无偿的,如果有偿的,那叫买卖,不叫赠与。你说的分类是以下的分类方式 住房无偿赠与行为可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两类无偿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购房时间有所区别:对一般赠与行为方式取得的住房,其住房的购房时间按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 展开
2010-06-13 19: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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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应征收营业税。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个人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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