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证的作用
购买一套房源,他家产权证还没下来,房子还有10万左右的贷款!我需要把他已经付的钱交给他,然后贷款我继续还!我想咨询下这样的情况下去公证处公正有什么作用,公证后下产权证是我的名字还是原房子的名字!第二:我续还贷款,在没有产权过户的情况下 我可以续还么,我存在的风险有多大?在这种情况下我怎样能做到万无一失?非常感谢
其他答案
你这样风险很大,最保险的办法找一家正规的中介签合同,把他余下的贷款一次性全帮他还清,等他产证下来在进行过户。这中间要有中介帮你们做担保,而且合同上的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包括违约金都要详细到数字
2011-02-19 17: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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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原房子的名字,因为你没有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其实你可以跟银行做一个转按揭,将原来的业主贷款转到你身上,这样会比较安全。
如果这个房子有购房合同的话,公证处可能会为你们公证,如果连购房合同都没,仅是收据,公证处可能不会进行公证。如果能公证,只可证明你们的交易是合法的。续还贷,需要和银行还有当地的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过户,证明房子转到你名下,银行那边才可以由你来还贷。想降低风险的话,建议最好还是购买现在就有房产证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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