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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滞纳金的问题。

1.《利息》:购房子合同是2008年10月31日交房;我是2009年7月4日接到的通知,让我领钥匙交房款。我7月6日去的缴款,告诉我从5月1日算利息。我认为从5月1日到7月4日的利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算的,我有权不付。可他们不同意。2.《滞纳金》:购房子合同是2008年10月31日交房;我是2009年7月4日接到的通知,我7... 展开
齐殿天下|2012-03-19 20:1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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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属于开发商延期交房,属于开发商违约,应该佩服相应的违约金给你。
2012-03-22 20:30
来自北京市

idy430a

去房管局举报,向开发商反映,是在不行只能多找几家对物业不满意的业主上告了,可以要求换物业公司。
2012-03-22 20:22
来自北京市

雪域驿站

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应该付给你违约金的,怎么反而管理业主要钱呢。
2012-03-22 17:47
来自北京市

依恋有梦

你现在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们了。为自己维权
2012-03-22 15: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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